急性白血病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时隔13年的重疾定义规范大修订要抓紧买 [复制链接]

1#
白癞风对身体有什么伤害 http://m.39.net/pf/a_4546810.html

本文综合自中国银行保险报(ID:cbin-news)、三藏历险记(ID:MartinTan33)

3月31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并向行业开展征求意见工作。

这是自年版规范出台后,13年来的首次修订。按照例行节奏,预计可能在今年6月份左右实施。

不过相比于提意见,更多人关心的还是对买保险的影响:是现在买,还是等正式版出来再买?

今天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下:

1.修订后的重疾定义有哪些重要变化?

2.关于此次修订,消费者需要知道些什么?

3.甲状腺癌到底算不算重疾?

4.要抢在正式版前买重疾险还是等正式版再买?

5.对已购买的重疾险保单有何影响?

回答前,先看看这些改动是否和你有关:

概括来看:

规范修订版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之前网传重疾定义要将甲状腺癌剔除,此次修订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

1

修订后的重疾定义有哪些重要变化?

1.建立了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这一方面充分适应了医学诊疗技术发展,将部分过去属于重症疾病,但目前诊疗费用较低、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使赔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另一方面,也适应重大疾病保险市场发展实际,对目前市场较为普遍的轻症疾病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

2.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量化评估重大程度,并结合定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这28种重度疾病分别为:

向上滑动阅览

严重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严重慢性肾脏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严重良性颅内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严重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种轻度疾病分别为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和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3.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脏病等疾病定义。

2

消费者需要知道些什么?

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新的重疾险定义规范,是在07年版本的基础上做的升级和更新,虽然由原来规定的25种重疾变更为28+3,但作为保险圈内人来客观评价,还是略过于保守,针对重疾部分,各家公司目前基本涵盖的病种已经在百种左右,而这28种只是做了相应的规范,更新种类还是偏小。而对于行业内目前统一呼声较高的轻症,并未涉及,只是增加了3种轻症疾病。

因此,本质上来讲这次更新更多的是部分缺陷型产品的弥补,而非对于创新型产品的的升级,在保险姓保的今天,稳妥推进第一。因此,期待着大换血的朋友要失望了。

具体来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

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切开心脏”;对“瘫痪”在原定义规定的“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限定条件上,增加了“或肢体肌力在2级(含)以下”的条件。

引用标准更加客观权威。

如对恶性肿瘤分级,现行规范仅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的恶性肿瘤类别,本次在原定义基础上,引入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的肿瘤形态学标准,使定义更加准确规范。

描述更加规范统一。

如在人体损伤标准相关内容上,修改为使用行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肌力”的相关表述,消除广大消费者对于重疾定义在人体损伤标准方面与伤残标准描述不一致的困扰。

3

甲状腺癌到底算不算重疾?

对于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甲状腺癌是否剔除出重疾险范畴”,官方解读是:从此次修订看并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根据疾病严重程度对甲状腺癌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而实际上,此修订版实施后,喜癌不再,由于对于分期甲状腺癌的赔付进行了分级,对于轻度的甲状腺癌,直接锁死在20%的保额,也就失去了高杠杆。因此,担心甲状腺问题的朋友,或者有结节的朋友,买现有产品是最好的选择!

按照修订内容,“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不属于严重恶性肿瘤,不在“重度疾病”保障范围内;而重新归类于“轻度疾病”下的“轻度恶性肿瘤”,在“轻度疾病”保障范围内。

除“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外,“轻度恶性肿瘤”还包括:

·TNM分期为T1N0M0期的前列腺癌;

·黑色素细胞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癌;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WHO分级为G1级别(有丝分裂数2/10HPF和ki-67≤2%)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4

现在买还是等正式版再买?

通过上述对比分析,对消费者来说,可以看到新规带来的影响“有得有失”,比如理赔条件更加贴合实际,有效避免了理赔纠纷,但是癌症的理赔范围相对变小,而且对于恶性肿瘤、原位癌和甲状腺癌的赔付额度,新规后的产品,大概率会降低赔付比例。而对于目前各家保险公司赔付比例达到45%的轻症,也可能会限制在20%。

按照监管的说法,轻度恶性肿瘤的治疗费大概在2-5万,较轻急性心梗的治疗费大概在4-7万,因此50万重疾保额的20%,赔付10万足以应付。

但目前的问题在于,一方面重疾50万保额对于很多家庭还远远达不到,另一方面除了医疗费外,康复及无误工损失才是重疾险弥补的重点,而高额的赔付也会让客户心理更加的踏实。

所以,综合来看,倾向性建议:早买早安心。现在对于费率优惠,轻症赔付额度在30-45%,恶性肿瘤多次赔付的这类产品,赶紧买!尤其对于甲状腺有结节或者担心有问题的朋友,现在多买绝对不吃亏。

而对于高额规划有压力的朋友,也不用纠结,不如做个变通:先买一点,再买一点!

比如原本打算买50万保额?不妨先买30万,等正式版出台再买20万。个人建议大头买目前的创新性产品。毕竟未来如何,谁也不确定。但赔付额度降级,确实实实在在的可测。

且先不说在正式版规范施行前需要的时间,可能遇到的意外及身体状况,先买的话,到时等待期可以提前过了,再加保会从容得多。

5

对原有的保单有啥影响?

很多朋友询问,“此前购买的重疾险,以后出险会按现在的标准赔付吗?新的解释能追溯到往年签订的合同吗?”

答案是,在这之前就买过的朋友不受影响,按照规范原文:“本规范发布之日前已承保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按原条款约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根据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内容,可能会对重疾保险产品的定价和赔付都带来一些影响,但是影响的具体程度还需要取决于《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的修订情况。按照计划,新重疾表可能将于年5月-6月发布。

总之,新的规范在旧的基础上升级,一定有可取的地方,但创新性和实用性,目前来看并不能让我们眼前一亮。让我们拭目以待,看各家公司能不能在分级赔付的基础上,下探费率,创新产品,真正让保险姓保,让每个家庭都能够病有所医。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