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市面上陆续推出的新定义重疾险,有一个很明显的创新模式:模块化模块化的产品,分成“必选责任”和“可选责任”,体现为:保障责任更全、组合搭配更灵活。也有人士戏称组合搭配为:乐高积木型产品,由客户根据自己的需求,来搭配组合重疾险保障,对客户和保险经纪人都提出了一定的专业要求。今天分析测评的新定义重疾产品是:瑞泰人寿乐享安康重疾险它有何优势?是否值得购买?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产品介绍
(小熊理财编制)
二、亮点
1、重疾不分组赔2次,关联重疾亦可赔
种重疾,符合新定义的,28种重疾全部包含
不分组赔2次,间隔天,分别赔付%、%保额
有关联性的重疾亦可获赔
如首次因“肝癌”可以获%保额赔付;
间隔天后,进行肝脏移植,“重大器官移植术”再获%理赔
(瑞泰人寿产品课件)
2、50岁前赠送50%重疾保额
额外赠送50%重疾保额,关键阶段拥有更高保障
首次重疾发生在50周岁前,一共最高可获得%重疾赔付
3、少儿重疾额外%(18岁前)
针对常见高发20种少儿重疾额外%保额
包括白血病、严重哮喘、严重川崎病、严重手足口病等
重疾包含少儿重疾病种,可赔付%保额
4、中症赔付比例高
相较于旧定义重疾险,瑞泰乐享安康调高中症赔付为60%基本保额
5、高发轻症归属为中症
“轻度视力受损”、“较小面积Ⅲ度烧伤”、“慢性肝功能衰竭”升级为中症可获60%中症理赔
(小熊理财编制)
6、心血管特定疾病二次赔付(附加)间隔期3年需确诊为同一种心脑血管疾病涵盖“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7、恶性肿瘤二次赔付(附加)间隔期3年涵盖新发、复发、转移、持续等四种状态
三、不足
1、恶性肿瘤与心脑血管二次赔付限制
附加“恶性肿瘤二次”,赔付前提条件是,前两次的重疾中,必须患有“恶性肿瘤”,否则无法获得二次赔付。
附加“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二次”,赔付前提条件是,前两次的重疾中,必须患有“心脑血管特定疾病”,否则无法获得二次赔付。如前两次重疾理赔均非“恶性肿瘤”或“心脑血管疾病”,则主险的两次重疾赔付后,本合同终止。——虽然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疾病是最常见和最高发的两种重疾,但是这个设计依旧存在一定风险。再次确诊“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需为新一次的脑中风(瑞泰人寿乐享安康产品条款截图)
2、轻症/中症隐形分组较为严重
轻症有7个隐性分组,部分与中症一组
中症有4个隐性分组,部分与轻症一组
(小熊理财编制)
3、三同条款
三同条款: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合同约定的相关疾病因三同原因导致发生两种及以上重疾/中症/轻症疾病,仅按一种重疾/中症/轻症疾病给付保险金。因三同原因导致发生轻症、中症、重疾等多项疾病,仅承担保险金额最高的一项保险责任。4、其他(大部分公司条款共性现象)失聪、失明的理赔要求3周岁以上,3岁以下投保须注意重疾赔付后,中症、轻症、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等责任终止重疾与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共保额关于“隐形分组”、“三同条款”、“重疾与身故共保额”等,属于目前市面上大多数重疾产品的设计,对此类保障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