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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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有近80的治愈率,亲生父亲为何坚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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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10月,上一年级的强强被确诊为白血病。孩子母亲张亚一心医院接受正规治疗,而父亲王宝则坚持放弃治疗:“那是个无底洞,也治不好。一旦失败,就人财两空。”王宝签下了“拒绝治疗”后带着强强回家。在强强住院两周之后,治疗终止了。

孩子得白血病

其父拒绝救治

胖胖的身材,戴副眼镜,在淮安市淮阴区某服装厂,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见到正在上班的张亚,虽然只有29岁,但她的双手显得有点粗糙,一脸忧愁。

提及为8岁的儿子强强治病,她说了句“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但如今,为了儿子,张亚也顾不上“家丑外扬”了,这对一个妻子,一个母亲,都是一个尴尬的处境。

年,经人介绍,张亚与同村的王宝喜结良缘。

不久,可爱的强强出生。今年9月份,家人发现已上小学一年级的强强面色发*,食欲不振,偶尔还会喊腿疼,便医院就诊。10月2日开始住院检查,10月7日,不幸的结果出来,强强被确诊为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张亚和儿子强强)

丈夫强让孩子出院

妻子哭了,不肯签字

结果出来后,孩子父亲王宝开始每天刷手机查询,可能他以为这是不治之症,于是产生放弃治疗的想法。但一心想给孩子治病的张亚及其娘家人对王宝的态度很生气,为此,医院发生了争执,并惊动警方。

家里只有这一个孩子,作为父亲的王宝为什么要让儿子放弃治疗?此举让外人无法理解,感到愤怒。

强强看病时的治疗主任,医院儿科主任医师袁玉芳告诉记者,强强父亲认为白血病极其可怕,无法达到%的治疗效果,一旦失败,就人财两空。所以在强强住院两周之后,便终止治疗了。

“当医生通知我们出院时,我哭了,我知道,王宝一旦决定了的事情就很难改变”,张亚说,最终她没有在出院通知书上签字,而丈夫王宝则签了“拒绝治疗”后带着强强回家,这让她的心都碎了。

(强强的父亲签字放弃治疗)

孩子说腿疼,

想念学校的伙伴

张亚娘家和她的婆家,在当地经济状况虽算不上富裕,但日子也还过得去。而且现在刚刚开始治疗,经济压力的矛盾并未凸显出来,作为亲生父亲,怎么会想到放弃对儿子的治疗?带着疑问,记者来到淮安市淮阴区码头镇码头村委会进行了解。

在村干部带领下,记者来到王宝家。正在睡觉的他得知记者来意后,称头疼,然后开始在院子里面四处溜达。嘴里反复重复着一句话:“是个无底洞,治不了也治不好,就在家算了吧。”

问及现在孩子的状况时,他说,就瞎吃些保健品,医院接受治疗,因为那是医生在骗人,将来肯定会人财两空,现在还是把孩子放在家里,走一步是一步。

就在采访期间,强强与其奶奶回家,他小声地告诉记者,他的腿有点疼,也很想学校的小伙伴。闻听此言,站在一旁的母亲张亚情绪有点激动,她告诉记者,就在前两天,强强还自己收拾一下书包,要上学,要做作业。

无论是周围邻居,还是多次参与调解的村干部,对于张亚夫妻俩对强强治病一事的态度,都一边倒的谴责王宝及其家人放弃对强强治疗的做法,但一根筋的王宝还是坚持放弃治疗,令人束手无策。

(小孩被父亲放弃治疗后,在家吃的保健品)

村干部:

如果强强治疗,村镇会尽力救助

镇里已将强强纳入困境儿童,无需缴纳今年医疗保险费用。但王宝仍坚持自己的想法——“别最后弄个人财两空”,坚持放弃治疗。

在王宝家,面对王宝的态度,村干部陈永强实在看不下去,怒斥王宝:“将来耽误孩子,你就是罪魁祸首,你就是杀人凶手。”但是王宝仍无动于衷,说了句“不会往坑里跳”,转身进入房间。

陈永强告诉记者,调解交流工作始终做不通,他也认为王宝及其家人的做法很残忍,让人不能理解,无法容忍,但是村里没有权利强医院治疗,如果王宝改变态度,村、镇将尽一切可能去帮助他们,帮助强强。

“从儿子被确诊到如今,已一个多月过去了,医院接受治疗。”

面对丈夫放弃儿子治疗的态度,张亚告诉记者,她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丈夫能站出来,为儿子做出点贡献,与她一起共同努力,给儿子生存下去的希望。

(生病前的强强)

医生说:

强强的治愈率大概在80%左右

医院儿科主任医师袁玉芳是强强的治疗主任,据其介绍,她对强强印象很深刻,强强在确诊后非常配合治疗。

遗憾的是孩子的父母对于孩子的治疗意见始终无法统一。母亲希望努力治疗,而孩子父亲则坚持放弃治疗。

强强入院后,淮安市一院儿科对其进行了全面体检,在该病的临床危险度分型评估中,强强没有高危因素,非常适合做化疗,治愈率大概在80%左右,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

其实,白血病早就不是不治之症,但强强的父亲及家人都固执的认为孩子得了白血病就必死无疑,整个家族都反对治疗。

(强强在病床上)

法学专家:

孩子有权得到治疗,母亲可代为诉讼

那么,可怜的孩子该怎么办,怎么才能让他得到治疗?记者将这个沉重的话题抛给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河海大学法学教授刘慧明。

刘教授听后认为,这个问题并非无解,强强的母亲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为儿子维权,让他获得生的希望。

根据婚姻法和民法总则等法律规定,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这个抚养的义务不仅仅是让孩子吃饱穿暖,还有在孩子身患疾病时,得到治疗的权利。

法律也规定了父母对于孩子有平等的监护权,母亲不同意的情况下,父亲是不医院的。强强的母亲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监护权,让孩子得到治疗。

刘教授建议她医院,尽快恢复治疗,同时与孩子的父亲进一步协商。如果孩子父亲仍然不愿意让孩子治疗,孩子的母亲可以以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孩子治疗急需用钱的话,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支付治疗费,不必等到法院判决。

对于父亲这种行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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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头条新闻,紫牛新闻

编辑:*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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