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药物简介
CM-属于多靶点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为VEGFR/PDGFR双重抑制剂。
本试验的适应症是难治性和复发性Flt-3阳性急性髓系白血病。
2.试验目的
评价口服CM片剂治疗难治性和复发性Flt-3阳性急性髓系白血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3.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9人
4.入选标准(必须全部符合)
1年龄大于等于18岁,男性或女性;
2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证实为原发性或继发性Flt-3阳性急性髓系白血病(按照WHO年标准),同时满足以下任一一条:1)完全缓解(CR)后外周血重新出现白血病细胞或骨髓原细胞>5%(除外其他原因如巩固化疗后骨髓重建等)或出现髓外白血病细胞浸润,即复发的患者;2)或难治的患者:2个疗程及以上标准方案诱导化疗治疗未获得CR;第1次CR后6个月内复发;第1次CR后6个月后复发,经原方案再诱导化疗失败;2次或2次以上复发;髓外白血病持续存在;
3ECOG评分≤2分;
4接受本研究治疗前,距患者接受上一次细胞*性药物(除外作用于骨髓原始细胞的羟基脲)后至少2周,或距上次使用其他研究药物或非细胞*性药物大于5个半衰期;
5患者已经从先前的化疗的*性中恢复,即CTCAE4.0*性分级<2级(除非异常与肿瘤有关);
6实验室检查满足以下标准:1)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2)ALT和AST≤2.5倍正常值上限;3)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或按照MDRD公式计算得出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大于50ml/min;4)血清淀粉酶和脂肪酶≤1.5×ULN;5)碱性磷酸酶≤2.5×ULN(除非异常与肿瘤有关);
7预期生存时间≥3月;
8能合作观察不良事件和疗效;
9无其他抗肿瘤伴随治疗(包括类固醇药物);
10能按照研究方案口服药物;
11患者能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5.排除标准(必须全部不符合)
1患者有BCR-ABL阳性白血病(如慢性髓系白血病出现原始细胞危象);
2患者除AML外罹患其他的恶性肿瘤(且该恶性肿瘤病情活跃)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接受过血液干细胞移植的患者有以下任一一种情况:1)在之前化疗的第一个周期开始后的2个月内即进行了干细胞移植;2)出现了明显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3)有持续性的与移植相关的非血液系统的*性反应,级别的大于等于II级。在进行研究筛选前30天内(含30天),不能接受供者淋巴细胞输注;在第一剂量组的第一个周期以及第二个剂量组的前两个周期不能接受供者淋巴细胞输注;
4中枢神经系统受累有临床症状;
5患有与癌症无关的显著的先天性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史,或有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6受试者在使用本研究药物前4周以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放疗;
7受试者目前或既往有3级或4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标准),既往有3级或4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但筛选期超声心动检查提示左室射血分数大于等于45%者除外;无法控制的心绞痛;12个月内心肌梗塞发作;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使用心室同步起搏器;先天性长QT综合征或已知有长QT综合征家族史,QTc>ms(男性)或QTc>ms(女性);有临床显著意义的室性或房性快速型心律失常;在入选前的ECG检查中心率始终低于50次/分;
82周内服用过或需要长期服用CYP3A4肝代谢酶的强抑制剂或诱导剂的患者,但除外接受移植后的常规抗生素、抗真菌药和抗病*药使用,以及抗感染治疗的必须用药;
9对CM同类药物(如:舒尼替尼,索拉非尼,帕唑帕尼等)有过敏史的患者;
10随机前4周内(包括4周)参加过其他新药临床试验(作为受试者);
11怀孕或者哺乳期女性患者;
12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男性试验期间拒绝采用避孕措施的;
13任何控制不佳的临床问题(如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消化、泌尿等系统疾病)或有明显的影响临床试验的活动性感染;
14患有活动性上消化道溃疡的或其他已知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清除的疾病;
15有明显呕吐、腹泻等胃肠功能异常者;
16乙肝抗原阳性、丙肝抗体阳性或HIV阳性患者;
17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该患者不能完成本研究。
6.研究者信息
姓名
李*民
职称
教授
邮*地址
上海交通大医院瑞金二路号
邮编
单位名称
上海交通大医院
本试验信息来自CFDA“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公示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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