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与人性
刚刚在“易”又读到一篇发人深省的帖子,让我忍不住又要对人性进行一次深刻的反思。帖子的内容是某地受到水灾,救灾的部队战士用肉体与洪水拼搏,救援受灾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可同时与那些在洪水中拼搏、身着被汗与洪水浸透的*装睡在露天地的战士的镜头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被求援的群众在被洪水围困的楼上打麻将的画面。这情形在我们时下的中国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别人怎么看我不知道,可是我的神经却被反复地刺痛。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常常遇到这样的事,警察救下被歹徒侵犯的群众时要是有人倡导感谢警察就会听到“那是他们应该做的”;教师要是牺牲自己的时间为学生补习功课,如果有人倡导感谢也常常会听到“那是他们应该做的”;甚至有人在遇到困难受到别人的帮助时,要是有人提议感谢,也常常会听到被帮助的人说“我也没有救他帮忙”……
这要是在三十多年前,如此不懂得感恩的人会被舆论的唾沫淹死。可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世人价值观的转变与社会不公正现象的激增,人们对于这种现象已经渐渐麻木了。虽说听起来也觉得哪不对,却没有了太强烈的反感。这种心理的形成是很复杂的,一方面在私有制价值观取代公有制价值观的过程中,世人的认识走了极端,用责任抹煞感情。其实很多时候责任并不排斥感情,相反会让世人的责任意识更加坚定。可是我们多年(事实上)扼杀国人思维能力的教育,已经使国人的认识丧失了理性;另一方面,面对社会上的种种不公,迁怒于相关的人。因为有警察枉法,国人对于警察的信赖已经降到了历史上最低点。过去那种一听到“警察”就肃然起敬,“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的观念彻底成了历史。三十多年前,几乎没有人会怀疑老师对于自己家的孩子下的结论,可是伴随着教育腐败现象日渐强烈,这种信赖也已经飞到九霄云外去了。人们一想起孩子所遭受的精神虐待,就觉得老师里已经没有好人了。
走到今天这步,警察也好,教师也罢,从行业来讲不能不说有咎由自取的成份。然而大多数国人还是被现象蒙蔽了实质。如果警察当中的人要是绝大多数都不履行职责,教师要是都不尽义务,那我们的社会还能维持下去么!人是复杂的结合体,有过违法行为的警察也不是一点好事都不做,完全不履行职责;有腐化行为的教师也不是尽在做坏事。警察行业也好,教师队伍也罢同许多我们社会的结构一样,都须要彻底地改造。真正理性的做法,是促进社会的改造与转变。认识社会认识事物都不能脱离人性,因为社会是人类社会,事物是人所做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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